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可以不退。提起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包括男女双方和父母。离婚时,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退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6、法律依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谁能起诉要求谁返还彩礼
1、一般彩礼给了谁就起诉谁,但是每个案件情况可能有特殊性。
2、法律依据:根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已经给付彩礼但缔结婚姻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对“当事人”应该做扩张解释,即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说给付人与接收人不仅限于男女双方。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3、为了公平起见,我国规定了两种情况结婚后如果离婚,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给男方。一种情况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共同生活,而不单是为了结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结语
根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彩礼返还的条件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以及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应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同时也包括双方父母。公平起见,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诉讼主体可能会有特殊性。保护公民财产权利是最大限度的目标。因此,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