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事假申请,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按旷工论处,但需先了解其情况并要求其返岗。若员工请假理由紧急且合理,单位拒绝批准可能过于严苛。员工请事假期间无需支付劳动报酬,除非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休事假,用人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
在用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员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决定是否是否同意员工的需求,这都是合法的。如果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按旷工论处。
若员工在请事假到期后仍未返岗工作的,不要盲目的按照旷工进行处理,应当根据其留存在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解情况,先要求其返岗工作,然后再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
但是,如果员工请假的理由确实紧急,如家人病重只能自己送其转院或者手术需要看护等,单位拒绝批准,那么,单位的准假制度过于严苛,不具有合理性。
员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于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的计发方式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拓展延伸
员工请事假是否受到公司限制?
员工请事假是否受到公司限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请事假,但是公司也有权利根据合理的业务需求进行合理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公司会要求员工提前通知请假,并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来支持请假的合理性。然而,公司不能无理由地拒绝员工的合理请假请求,否则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并引发劳动纠纷。因此,公司应该权衡员工的请假需求与业务运转的需要,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员工请事假的申请。
结语
在员工请事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然而,单位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合理处理员工请假请求。如果员工请假理由紧急且合理,单位拒绝批准可能不具有合理性。同时,员工请事假期间无需支付劳动报酬,具体处理应根据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应权衡员工请假需求和业务运转的需要,公平、合理地处理员工请事假的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