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的杀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对孕妇来说是一种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胎儿在继承份额方面受到特殊保护,根据胎儿的存活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份额归婴儿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法律分析
一、杀害胎儿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的,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的,不属于故意杀人,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会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拓展延伸
杀害胎儿:法律界对于胎儿权益的争议
在法律界,对于杀害胎儿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胎儿的权益问题上。一方认为胎儿应被视为有独立生命的个体,其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杀害胎儿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另一方则主张胎儿在母体内完全依赖于母体生存,缺乏独立人格,因此不应对杀害胎儿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争议涉及到伦理、道德、法律等多个领域的复杂问题。在实践中,各国法律对于杀害胎儿的定性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存在差异。一些国家将杀害胎儿行为纳入刑事法律保护范围,而另一些国家则未明确规定。因此,胎儿权益的法律地位仍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需要在法律、伦理和社会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结语
在我国,胎儿的法律地位涉及到刑事责任和民事权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害胎儿并不属于故意杀人罪,但对孕妇造成的伤害会承担刑事责任并需赔偿。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虽然胎儿在出生前没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遗产分割时应给予胎儿特殊保护。关于杀害胎儿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争议仍然存在,需要在法律、伦理和社会等多个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