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刑罚进行了规定,既遂者判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引诱五人以上或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引诱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等。
法律分析
一、新刑法容留卖淫罪判几年
1、新刑法组织卖淫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延伸
卖淫罪的法律界定及其影响
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提供性服务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卖淫罪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提供性服务、牟利目的以及获取经济利益。卖淫罪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卖淫罪的存在对社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包括社会道德观念的冲击、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以及社会治安的稳定等方面。因此,对卖淫罪的法律界定及其影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结语
新刑法对于组织卖淫罪的刑罚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则处以更重的刑罚。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引诱多人卖淫、引诱未成年人等特定人群卖淫,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卖淫罪的存在对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其法律界定和影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